上林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林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上林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9 08:35:03

版权登记一般是我们在做了一些作品之后会进行申请的,我们的版权登记在申请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审查,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查询版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可以。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怎么查版权是否登记”的相关内容。

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南宁版权登记的查询。如果选择自己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上查询,步骤如下:

1.打开官网找官微平台二维码扫描,或者直接在微信中关注公众号“中国版权服务”。

2.在“中国版权服务”公众号的菜单栏中找到“微平台”,并点击进入跳转至下一个页面。

3.在跳转的“中国版权服务微平台”中选择“登记公告。

4.下一个页面中选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5.填入软件名称和著作权人点击查询即可。通过以上五个步骤,即可成功查询版权是否登记。

版权等于著作权,版权是一种通俗的说法,而著作权是一种专业说法,是针对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它表现为: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查版权是否登记的全部内容,如果版权登记成功了,我们就可以直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官网进行查看。最好在这个网站上进行查看,因为会更加的准确官方,其他的方式进行查询的话,可能会比较复杂。

教材版权登记是按照文字作品分类进行缴费登记,官方是根据作品字数划分的收费标准。一般涉及到教材编写的人员数量比较多,国家在在教材版权归属方面也单独设定了相关规定。下文就教材版权归属和教材版权登记两方面进行了整理。

●教材版权归属的原则教材版权归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人个人独立创作,则著作权归创作者个人所有;另一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依法享有该教材作品的著作权。

教材作品的编写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且由于教材内容具有外在制约性以及规范性的特点,教材作品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如果没有一个机构统筹协调,审查把关,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因此,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特别在基础教育教材中,教材作品依法被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归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

●教材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南宁版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教材版权登记流程: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的登记

依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和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进行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的通知》的规定,出版、制作或复制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出版、制作或复制单位必须将有关合同和著作权授权情况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下称地方版权局)进行登记和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出版、制作或复制单位,均应在出版、制作、复制之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报地方版权局进行登记和认证。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登记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版、制作、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正、副本);

(四)合同登记表(《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合同登记表》、《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

(五)著作权认证表(由地方版权局提供);

(六)地方版权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地方版权局应对报登的著作权授权合同是否规范、齐备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对符合要求的,地方版权局应填写著作权认证表并传真给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国家版权局通过指定的境外认证机构认证后再传回认证结果。对通过认证的,予以登记合同,发给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并将著作权授权合同正本退还报登单位;对未通过认证的,不予登记合同。

四、经合同登记后出版或复制的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出版和复制单位应向地方版权局提交样品。

五、引进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应在出版物及其装帧纸上标明著作权合同登记号;未标明合同登记号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作为涉嫌侵权制品予以扣缴。

六、对不进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出版和复制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而造成侵权的单位,一经发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依著作权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申请主体

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

南宁版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三、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版权所有: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