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音乐版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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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音乐版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4 08:39:34

许多软件开发者反映自己去申请著作权登记的时候却被登记机关一次次以材料不完整为理由拒绝,其实只要在登记之前仔细审阅自己的的材料是否符合登记要求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总是出现,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材料:

1)软件源代码提供word文档(4000行不包含注释和空格行),前2000行和后2000行;

2)软件说明书提供word文档(软件功能操作手册);必须图文并茂,图片必须清晰可见(图片上如果含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见);

备注:软件不是管理类的,比如是控制类软件,游戏软件,仪器设备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必须要提供软件设计文档,如果软件有操作界面的,是软件设计文档操作手册,没有界面的只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文档

设计文档一般15页左右

3)软件著作权登记简要申请表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

(委托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百度上有模板)并且合同需要盖章。

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南宁版权登记收费类型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著作权登记费;

二、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合同备案-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合同备案?软件合同登记分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合同登记。

二、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五)如不能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应提交该软件的鉴别材料。

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

一、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包括两部分,即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二、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四、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程序包括使用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和使用机器语言编写的目标程序。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五、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并且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被告侵权怎么办?著作权抗辩理由来帮你

当因为著作权侵权被告上法庭时,要学会向法院提出抗辩理由来说明自己并未实施原告所控诉的侵权行为。那么,具体有哪些抗辩理由呢?

著作权抗辩理由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文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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