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影视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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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影视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1 08:38:20

教材广西版权登记是按照文字作品分类进行缴费登记,官方是根据作品字数划分的收费标准。一般涉及到教材编写的人员数量比较多,国家在在教材版权归属方面也单独设定了相关规定。下文就教材版权归属和教材版权登记两方面进行了整理。

●教材版权归属的原则教材版权归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人个人独立创作,则著作权归创作者个人所有;另一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依法享有该教材作品的著作权。

教材作品的编写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且由于教材内容具有外在制约性以及规范性的特点,教材作品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如果没有一个机构统筹协调,审查把关,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因此,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特别在基础教育教材中,教材作品依法被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归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

●教材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教材版权登记流程: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这是著作权合理使用和合法许可的区别,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在雇佣他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注明著作权人和作品的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合法许可的案例有:

1.享受和使用他人发表的作品,用于个人研究或研究;

2.为了介绍和评论一部作品或解释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发表的作品;

3.为了报道时事,不可避免地要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和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发表或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出版或广播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出版或广播的除外;

6.翻译或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供学校教学或科研使用,但不得发表;

7.该机构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的作品执行公务;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展示或保存版本而复制博物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出版的作品,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品进行复制、绘画、拍照和录像;

1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用中文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中国发表的作品;

12.将已出版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这一合理使用规则也适用于对出版商、表演者、录音和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权利的限制。著作权的合法许可是指根据相关法律,用户可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注明著作权人的姓名和作品,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定许可如下: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编写和出版教科书,并在教科书中编写已出版的作品片断或短文、音乐作品或单项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这一法定许可也适用于对出版商、表演者、录音和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2.超过2人向报纸和期刊提交文章。作品出版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摘要和资料出版,但2人以上声明不允许转载或摘录的除外。然而,2人以上的人应该按照规定获得报酬。

随着目前人们对软件开发著作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发展也较为迅速,很多人由于之前缺少相关的经验,进而在各种各样的代理机构中不知道怎么入手选择,下面就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时需要重点考虑的事项。

第一,看代理机构实力情况。选择合适的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大家首先要考察的便是该代理机构的实力情况,一家综合实力较为雄厚的代理机构,其后期提供的服务质量也相对更有保障。考察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大家可着重从资质条件、办公条件、成功案例、市场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看代理机构员工素质。员工素质情况也是大家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时需要重点考察的内容,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后期的服务水平,建议大家深入实地进行仔细考察,比如员工是否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是否拥有合格的学历要求及教育背景等。如果员工素质不达标,则建议大家应慎重考虑,避免因为员工素质问题而影响后期的软件著作权代理。

第三,看代理机构实际报价。实际报价情况是大家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很多客户因为价格原因而最后上当受骗。建议大家在保证自身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再在自己备选的几家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中反复考察和比较,进而选择物美价廉、物超所值的代理机构。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登记

在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引起双方争议的问题是:摄影作品的作者应该如何认定。因为摄影作品的特殊性,这一问题总会引起许许多多的不同意见。

认定摄影作品的作者,首先要了解著作权是如何产生的。关于著作权的产生,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实行注册登记的原则,即作者创作的作品必须实行注册登记。登记是获得著作权的先决条件。有的国家实行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的原则,如果作品未出版或出版后没有加注标记,就不享有著作权。还有的国家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起,便产生著作权并获得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作品本身也不需要载有任何标记。我国就是采用这种著作权保护方法的,它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在认定一些作品的作者时,容易产生纠纷。

摄影作品的作者认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如无相反证明,拥有摄影作品底片的人即为作者。但是现在出现了数码摄影技术和底片复制技术,使得这种认定方式有了很大的局限性。第二,摄影作品出版时在该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摄影作品都会拿去发表,因此,这种保护方式也是比较有限的。第三,即是我们要重点介绍的登记制度。

著作权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作者权益,方便在纠纷产生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而设立的。是由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有关部门在核实后,发给申请人相关证件,以此来证明其拥有对相关作品著作权的制度。在我国,这一制度在计算机软件业内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实行,在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领域内,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摄影作品的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申请的单位是省一级和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照片)以及《权利保证书》,填写作品登记表,并缴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该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登记作品经作品的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的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材料之日起计算。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制度,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理顺各方的权益,很好地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也是当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它也有一些缺陷,比如作者难以把所有的作品都拿去进行登记,是因为作品的量太大,都用这种保护方式成本太高,也难以保证效率。总而言之,要想很好地保护摄影作品作者的著作权,最好是尽可能地结合多种保护方法,从各方面都不给侵权者可乘之机,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执行各项措施,以期建立一个保护著作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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