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江南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5 08:54:15
作品广西版权登记简介
【材料准备】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缴费要求】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完成缴费。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及流水号。
【作品类别】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关于版权保护期限的规定
版权保护的目的不是在于“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但这个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不同作品的保护时间并不相同,让我们一起来瞅瞅。版权保护对象版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版权保护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什么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
什么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其中,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许可人,许可人通常就是著作权人,而根据合同授权获得作品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之为被许可人。
著作权许可使用有哪些特征?
1、并不会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不得擅自行使超出合同内约定的权利。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成立,不需要许可人实际将作品交付给被许可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负担给付义务,乃在于期待对待给付。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网络转载作品须按规定支付报酬
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不构成侵权。将于7日施行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在作上述规定的同时,还明确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摘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 兴宁区版权登记申办费用制定的考量因素[ 2025-01-11 ]
- 兴宁区版权登记申办费用制定解析[ 2025-01-10 ]
- 横县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详解[ 2025-01-09 ]
- 横县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解析[ 2025-01-08 ]
- 邕宁区作品著作权登记查询流程详解[ 2025-01-07 ]
- 邕宁区作品著作权登记查询指南[ 2025-01-06 ]